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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源领域推动设备更新 将投资300亿元以上

更新时间:2024-04-29点击次数: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聚焦能源生产、输配和利用三大环节,计划到2027年累计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着力打造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浙江能源设备规模大,传统能源设备体量多,优先鼓励新建能源项目使用新技术新装备,逐步淘汰原有项目的落后设备。”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负责人说。浙江要以标准提升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到2027年,实现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节能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在能源生产环节,浙江聚焦煤电三改联动、集中供热改造、落后锅炉设备淘汰等领域,计划到2027年,淘汰热电联产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锅炉机组80台以上,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落后燃煤锅炉50台以上;推动1200万千瓦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聚焦风电、光伏和水电领域,计划到2027年实现50万千瓦以上设备更新。

  在淘汰老旧设备的同时,能源运输环节着力提升设备的智能安全水平。浙江瞄准厂网输变电设备、配电网设备、智能电网设备、石油储备设备、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市燃气管道等六大领域,计划到2027年,全面改造投运超30年老旧架空线路等厂网输变电设备,实现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智能巡视全覆盖,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燃气管道420个以上能源设备

  工业、建筑和交通是能源利用的三大场景,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之余,还要推动设备节能和电气化改造。目标到2027年,全省累计淘汰15000台套符合条件的工业设备,力争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全省出租车新能源率达90%,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0个。

  “设备更新将带动浙江进一步扩大电力装机规模,加快发展能源装备优势产业,促进全省投资提质增效。”该负责人表示。

  资金从何而来?浙江将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要素的对接,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等税费优惠政策。

  《方案》还提出,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节能技改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项目用能需求。